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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逸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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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万州道路车位划线 |
1. 重庆高速公路、一、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、主干路应按本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。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标准设置标线。2.重庆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: 3. 横向标线 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;4.纵向标线 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; 5.其他标线 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。6.重庆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:a) 指示标线 指示车行道、行车方向、路面边缘、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。b) 禁止标线 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、禁止、限制等特殊规定,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。c) 警告标线 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,提高警觉,准备防范应变措施的标线。7.重庆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:a) 线条 标划于路面、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。b) 字符标记 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、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。c) 突起路标 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、边缘、分合流、弯道、危险路段、路宽变化、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体。d) 路边丝轮廓标 安装于道路两侧,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、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(或片)。8.重庆道路交通标线的标划区分如下:a) 白色虚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;划于路口时,用以引导车辆行进。b) 白色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,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;设于路口时,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。c) 黄色虚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。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,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。d) 黄色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;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,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。e) 双白虚线 划于路口时,作为减速让行线;设于路段中时,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。f) 双黄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。g) 黄色虚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。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、跨越或回转,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、跨越或回转。h) 双白实线 划于路口时,作为停车让行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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